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遴选国家节能中心能源管理培训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7 来源: 阅读次数:185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节能(监测、服务)中心、节能监察机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有关方面:

    为加强节能管理人才培养,推动建设覆盖专业广泛、标准规范统一的能源管理培训体系,进一步发挥节能专业技术人才在能源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国家节能中心拟邀请专家学者组建国家节能中心能源管理培训专家委员会,为能源管理培训体系建设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撑,加快节能人才培养。现面向全国节能中心系统和社会有关方面征集遴选节能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参与节能及能源管理培训工作咨询;
    (二)参与节能及能源管理培训体系研究建设;
    (三)参与节能及能源管理培训体系设计、大纲编制、教材研发、考试大纲制定等;
    (四)指导节能及能源管理互联网平台建设和线上培训工作;
    (五)其他有关工作。
    二、征集遴选专家通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坚持原则;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节能和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特别需要的专家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三、申报方式
    (一)专家自荐方式:自行下载填写附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被推荐专家个人填写附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节能(监测、服务)中心、节能监察机构推荐本单位或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1-2人;其他有关机构也可推荐专家1-2人;
    (三)专家推荐方式: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被推荐专家个人填写附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此外,对获得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相关领域司局级及以上离退休干部,其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水平专家,中心将采取特别邀请的方式明确。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职称、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2.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主编或参编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政策文件,近三年来获得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证书、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证书等;上述材料一般要求包含封面、作者(编著)页、目录、正文样例等。
    3.国家节能中心专家库库内专家申报可免上述2项。
    4.申请专家请下载填写《能源管理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申请表》,连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xg@chinanecc.cn。如有纸质材料需要邮寄,请邮寄至国家节能中心,材料信封表面注明:培训专家委员会申请。
    五、其他
    国家节能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视工作需要遴选部分专家作为能源管理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并向社会公告。此外,中心还将邀请部分单位作为专家委员会的机构成员,共同合作开展相关工作。
    本次征集活动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国家节能中心宣传培训处  张晓刚
    联系方式:(010)68585777-6016  1891014162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  邮编:100045                
    附件:能源管理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登记申请表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