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节能部分)

发布时间:2017-11-18 来源: 阅读次数:17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6年 第3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规定和要求,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19号),我们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节能部分)》(以下简称《目录》),涉及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建筑、交通、通信等13个行业,共296项重点节能技术。

现将《目录》予以公告,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上发布。《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节能部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节能部分)

      2.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6年本,节能部分)技术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30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